| 索 引 号 | 113708110043184891/2024-10067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任城区济阳街道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4-06-0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任城区济阳街道运河河堤清淤弃土清运项目(二次)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征集公告的方式通知潜在应征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济阳街道运河河堤清淤弃土清运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MHZX-24-JJ018
3、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济阳街道运河西岸河堤清淤弃土清运项目(二次),位置位于 兴唐运河大桥南500米(河堤路)路南,任城区团结片区居礼路东济阳街道辖区区域 ;(意向单位务必自行实地勘察现场,成交后如有异议自行承担责任,清运范围详见测绘坐标图)。
(2)现状为运河南水北调工程清淤弃土、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堆体,放坡范围内的最高点高程 46.762 米,最低点高程37.477米;平场范围内最高点高程 48.688 米,最低点高程35.996米。
4、报价:本项目基准价42万元(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由竞价单位以基准价为最低报价,上浮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最高者为买受人。如竞价单位只有1家,则直接以该竞价单位报价为最终报价,成为买受人。
二、清运要求:
1、清运完成后平均标高不得低于36.8米。清运时,以京杭运河西岸道路外侧绿化带为边坡,保留45°的斜坡以作护坡使用。
2、清运基本内容包括:约35万方混合堆体外运,现场不得保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完成后,现场整理平整,清运工期为30日历天。
3、清运前由成交买受人自行自费安装洗车台和喷淋设施,清运时,一切车辆、人工、机械、环保措施、安全生产及损坏的路牙石、绿化带、路面等公共设施由成交买受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装卸现场、运输过程等)。在清运过程中,因外运土堆出现的一切矛盾纠纷和争议由买受人负责处置。具体详见邀请函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能够满足征集公告要求。
2、应征单位具备济宁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应征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应征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应征单位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应征单位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mhzx0537@163.com) 邮箱后,致电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董经理:13792321313),审核后通过邮箱和电话回复,确认报名成功并获取邀请函。
3、邀请函获取方式:报名审核通过以电子的形式发布。
4、代理服务费:2000元,由成交买受人缴纳。
五、其他
本次征集公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应征单位报名,第二阶段为应征单位获取邀请函参与本项目竞价会议。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济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5063730830
2、代理机构:山东美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经理 联系方式:13792321313
日期: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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