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1004320407G/2026-00432 | 发布机构 | 任城区农业农村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6-01-2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鲁农社字〔2026〕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和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冬春农民大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跟踪服务培育机构,承担任城区2026年冬春农民大培训和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跟踪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
任城区2026年冬春农民大培训和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跟踪服务。
三、项目任务、时间和组织方式
本次遴选主要是针对冬春农民大培训中的集中培训和跟踪服务中的异地观摩交流服务。
冬春农民大培训集中培训计划在市内组织,共3天(两天集中理论授课,一天本地观摩学习),时间为2026年月3月下旬或4月上旬,包括集中理论课堂和市内交流研讨,大约100人。围绕“稳粮油、保供给、防风险、促和美”核心主题,重点突出小麦中后期管理和主要病虫害防治、水稻旱直播与全程机械化管理技术、玉米高产高效种植技术、设施蔬菜瓜果管理技术等内容,对参训学员进行集中理论授课、实地观摩、田间技术指导等。
跟踪服务异地观摩交流计划在省内组织活动,共5天,时间为2026年4月中下旬或5月中下旬,大约100人。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互动教学等方式进行,培训内容涵盖农业技术、经营管理以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体包括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产品电商和营销策略、中草药种植及加工产业链发展模式、现代设施农业与特色种植技术等。培训期间,将组织学员深入乡村振兴样板村,走进农企、农民合作社,了解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动向和新模式;参观国际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等,感受农业科技前沿成果。
四、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机构应在培育任务相关行业领域内具备较高水平,能较好满足培育需要。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鼓励培育机构联合培育参与机构(承担部分环节机构,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共同申报承担培育任务,共同申报的,由培育机构牵头提交申报书,并注明各培育参与机构具体分工,联合申报的培育参与机构一般不超过3家。申报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承担单班次100人培训任务的能力。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和培育。
5.无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往年未按约定完成培育任务,不能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培训任务,存在信访投诉等事实或隐患,存在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行为,三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
6.自觉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并严格遵守农民教育培训各项政策规定。自愿在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下配合做好防灾减灾等各类应急性培训工作。
7.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及规范管理能力,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8.鼓励培育机构充分发挥自己的特色特长,向甲方或学员提供优质、免费的服务,比如送课送学送技能(农业农村实用技术)、给学员提供长期的服务(农产品促销等),培训期间免费提供临时用车等。
五、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请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育机构自愿申报,机构须如实提交《任城区2026年冬春农民大培训和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跟踪服务培育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任城区2026年冬春农民大培训和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跟踪服务培育机构申报表。
2. 《任城区2026年冬春农民大培训实施方案》《任城区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跟踪服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包含费用报价明细、遴选优势特色等。
3.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 往年承担培训任务证明材料(首次申报承担高素质培育任务的机构,可提交承担其他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如可提供承担的退役军人、乡村人才振兴等方面的培训材料)。
6. 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安全措施等。
7. 实践教学场所条件等(可提供培育参与机构情况)。
8. 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
(二)评估认定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评估,结合各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收费、优惠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三)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入围者作为备选,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两项培育任务研究确定具体实施机构。区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培育的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培育对象遴选方式和要求、培训方式、质量要求、资金用途和绩效目标等;培育费用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前提下,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工作要求
培育机构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要求和省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相关工作安排,规范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工作安全高效开展,接受省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和绩效管理。
六、申报时间
请按照本通知和申报书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于2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任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民教育培训部,电子版同步发送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加力0537-5660488侯恒军0537-653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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